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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标律师事务所发展至今已拥有多名颇具房地产法律处理经验的执业律师,建立的、只专 注于房地产诉讼领域的精英律师团队。该团队处理借名买房,房屋权属争议。律师及团队代理了大量借名买房及房子的一些其他的案。法律本来房租是押一付三,每个季度都交一次房租,他也没有拖欠过房租,最近的一次房租是交到今年4月27号,交租时房东也询问过要不要再续租。由于工作变动等方面的原因,李先生和房东说到期就不租了,4月17号过来要提前搬东西时,却看到楼下堆放不少他的家当。到房间里查看时,发现家当都被清空了,并清点了自己的损失,不少锅碗瓢盆和衣服还有一些公司的产品都不翼而飞房租到期房东是否有权清空房内东西律师答疑:拖欠房租房东无权处理租客的东西。因为拖欠房租的行为只是单纯的债务纠纷,房东是不能以此为理由去处理租客的私人物品,擅自处理租客的东西是侵犯对方所有权的行为。正确的做法是,房东催告并经过合理期限之后,租客仍然拖欠房租的,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子,并按照合同要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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